房屋買賣,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,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。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。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,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、價款、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,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。那么,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?
商品房是大額消費品,而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預設了一些條款,使購房人掉進陷阱。對于一些新手購房和懂得一些購房知識的置業者來說,這類陷阱也需非常小心,今天,本文將帶大家來看看購房的陷阱都有哪些。
現在購買商品房一般要先簽訂商品房認購書,其相當于預售合同的預約,只能請求對方以誠信談判,而不能要求履行本約。也就是說雙方只能就認購書有關內容提出要求,而無法要求對方履行預售合同的有關內容,只是購房者可能不清楚商品房認購書的內容,致使在發生認購糾紛時無法根據認購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維修資金由房屋所在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,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資金的所有權,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擁有。如果你要購買城改房。下面本文就來說一下城改房贈與協議怎么寫?以及城改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?
合同是在買房程序之中的重中之重,這一步絕不能出任何紕漏和馬虎,對于合同中的每一項都要仔細閱讀,你知道常見的合同風險有哪些嗎?簽署新房合同以及簽署二手房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是什么嗎?
一般情況下,誰購買的商品房,那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就是寫的誰的名字,之后辦理房產證的,也是以商品房合同上面的簽名為準。但在實踐中,可能出現在簽訂了商品房合同之后,當事人想要更名的情況。從法律上面來看,商品房合同可以更名嗎?
購房合同無效能退房嗎?依據合同法的規定: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,沒有履行的,不再履行;已經履行的,要停止履行。所以,只要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無效的,買受人都可以實現退房的目的。那么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呢?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。
相信買過商品房的購房者對商品房認購書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它不是房屋買賣合同,而是開發商要求購房者簽訂的約定類似預購的協議,由于它是由開發商制定的,所以難免會有很多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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